各校外学习中心、网络教育学员: 为了加强我校网络教育学生成绩管理,学院制订了“西南财经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生成绩复核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下发,本暂行办法自网络教育2006级第三学期(2007级春第二学期)和2007级秋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校外学习中心认真按办法要求做好学生成绩复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财经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生成绩复核暂行办法
成人(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西南财经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生成绩复核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做好学生成绩复核工作,特制定以下成绩复核暂行办法。 一、本暂行办法所指学生成绩为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的总评成绩,总评成绩由期末考试(或考查)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构成,其中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 二、学生如对课程总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每次期末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复核申请,过期不予办理。 三、对考试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对平时成绩复核通过对学生网上作业、网上学习相关数据核查。 四、学生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报“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一,“西财在线”网站下载),由本人签字后邮寄至所属学习中心。 五、校外学习中心审核汇总后,于每次期末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学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二)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学院教学管理部成绩管理工作人员,同时将纸介的 “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盖章后,连同学生的申请表一起邮寄至学院教学管理部。 六、学院教学管理部在接到学习中心汇总的复核申请后,于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将复核材料(成绩复核申请表、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复印件邮寄回校外学习中心。 七、经教学管理部复核有误的学生成绩,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在成绩管理系统予以更正。 八、学习中心在接到复核结果后,在一周时间内通知学生。 九、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一、西南财经大学成人 (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成绩复核申请表(点击下载) 二、西南财经大学成人 (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点击下载)
|